近日,从信用中国获悉,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(集团)有限公司因600吨泥浆、岩屑,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,导致泥浆、岩屑有扬散现象,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。
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,处罚日期为8月12日。
违法事实为:该公司从2025年2月16日投产运行至今,共计产生的泥浆、岩屑约800吨,部分泥浆采用铺设塑料纸防渗漏措施。但位于场地南侧堆存的岩屑、泥浆约600吨,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,导致泥浆、岩屑有扬散现象。该项目与陕西环保(集团)朗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《处置协议》,处置费用为每吨114元,处置费用共计68400元。
据其官网信息,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(集团)有限公司,成立于1956年5月,1965年8月整建制从北京迁到西安,隶属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,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骨干科技型企业。
杜耀波为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
责任编辑:李思阳